1、處分[chǔ fèn]:(動)對犯罪或犯錯誤者給予相應的處罰、警戒。
2、出處:
(1)明馮夢龍《東周列國志》第五十一回:“百官不敢異同,皆曰:‘相國處分甚當。’”
(2)《魏書·崔玄伯傳》:“表等諸軍,不為不足,但失於處分,故使小盜假息耳。”
(3)宋楊萬里《晚興》詩:“處分新霜且留菊,闢差寒日早開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