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升掛國旗,應當將國旗置於顯著的位置。
2、列隊舉持國旗和其他旗幟行進時,國旗應當在其他旗幟之前。
3、國旗與其他旗幟同時升掛時,應當將國旗置於中心、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。
4、在外事活動中同時升掛兩個以上國家的國旗時,應當按照外交部的規定或者國際慣例升掛。
5、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國旗,應當徐徐升降。升起時,必須將國旗升至杆頂;降下時,不得使國旗落地。
6、下半旗時,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杆頂,然後降至旗頂與杆頂之間的距離為旗杆全長的三分之一處;降下時,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杆頂,然後再降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