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可在身份證複印件表面寫本複印件只作為其他用途。
2、標註需詳細,不可遮住身份證號和本人姓名。
3、需使用藍色圓珠筆。
4、部分筆畫與身份證的字需有交叉或接觸。
5、寫三行,每一行後面需劃橫線,以免被偷加其他文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