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遺失住院發票,醫院一般不可以重新開具發票。但可由您向醫院提出出具證明的請求,原開具發票的醫院在查對發票的根聯、記帳聯無誤後,可按原來的實際情況出具書面證明,並將原發票存根複印件蓋章交您,附上醫療費用結算清單,並作發票丟失説明。憑以上材料到單位財務報銷。
2、如果是“醫療費用結算清單 ”遺失,可以憑病歷本上的住院號,找醫院打印一份即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