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槍支和彈藥
2、爆炸性、易燃性或者非易燃氣體(例如氣溶膠塗料、丁烷氣、打火機加氣瓶)
3、製冷氣體(例如裝有氣體的潛水氣瓶、液氮)
4、易燃液體(例如塗料、稀釋劑、溶劑)
5、易燃固體(例如火柴、打火機)
6、有機過氧化物(例如樹脂)
7、毒物
8、傳染性物質(例如病毒、細菌)
9、放射性物品(例如鐳)
10、腐蝕性物品(例如酸、鹼、水銀、温度計)
11、磁性物質、氧化物品(例如漂白劑)
12、武器,例如古董槍、劍、刀以及類似物品,只有存在非常特別的原因的情況下,完全根據我們單方面批准,此類物品才允許作為託運行李攜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