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兒童節是指0-14週歲的少年兒童。
2、我國兒童節,早期為每年的4月4日,是1931年根據中華慈幼協會的建議設立的。1949年12月,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發出通令,廢除舊的兒童節,將6月1日作為我國的兒童節,與國際兒童節統一起來,世界上許多國都將6月1日定為兒童的節日。
3、歐美國家,兒童節的日期各不相同,而且往往很少舉行社會公眾性的慶祝活動。有人誤解只有社會主義國家才將6月1日定為兒童節,事實上,美國的一些組織也開始考慮將兒童節定在6月1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