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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靚穎“名譽損害案”告錯人 起訴被法院駁回

欄目: 大陸星聞 / 發佈於: / 人氣:2.87W
張靚穎“名譽損害案”告錯人 起訴被法院駁回

4月6日下午,張靚穎在微博上發怒地發表了她的想法,寫到:“原本以為不用把事情放到公眾眼前,也能為自己討回公道。現在看來,普通老百姓要打官司還真是不容易。呵呵。”

4月6日下午,張靚穎在微博上發怒地發表了她的想法,寫到:“原本以為不用把事情放到公眾眼前,也能為自己討回公道。現在看來,普通老百姓要打官司還真是不容易。低調走法律程序,結果走走走走走…被告人走了。呵呵。”這讓張靚穎的粉絲們紛紛感到摸不着頭腦,不明白他們的心目中的完美女神為什麼發這麼大的怒氣。其實,這都是因為在2015年2月5日的時候,《北京青年週刊》刊發了一篇名為《我們為什麼要嫌棄張靚穎》的文章,文章的署名為張納,文章裏有對張靚穎的經歷和人品的誣陷,對張靚穎的個人形象形成了侮辱和誹謗,張靚穎覺得這篇文章極大的損害了張靚穎的公眾形象和聲譽,多次要求《北京青年週刊》及張納本人賠禮抱歉,但都遭到了拒絕。

4月6日下午,張靚穎在微博上發怒地發表了她的想法,寫到:“原本以為不用把事情放到公眾眼前,也能為自己討回公道。現在看來,普通老百姓要打官司還真是不容易。呵呵。”

情不得已,去年5月,張靚穎只能採取了強硬的態度,將這篇帶有侮辱和誹謗張靚穎色彩的文章《我們為什麼要嫌棄張靚穎》的作者張納和編寫《北京青年週刊》的北京青年報社都一起告到了北京朝陽法院,並要求對方賠禮道歉、消除影響、恢復名譽,並賠償100多萬的精神損害金。但很可惜的是,朝陽法院最終以被告主體不適格為由駁回了張靚穎對北京青年報社、張某兩個被告的起訴,這件事情似乎也只能這樣不了了之了,而張靚穎也只能獨自黯然神傷了。【本站原創未經允許,謝絕轉載!】